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食用農產品、飲料、保健食品3大類食品217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6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違規使用禁用獸藥、農藥殘留超限值、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區肖高旭雞魚店銷售的黑魚,1批次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彬州家福樂購物廣場合伙企業(普通合伙)銷售的豇豆,1批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楊凌)。
三、陜西華盛興勇商貿有限公司漢臺區分公司西環路店銷售的活黑魚,1批次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西安市閻良區珂晟飲品經銷處銷售的標稱陜西甲邑酒莊有限公司生產的嵯峨山天齊+圖形字母牌嵯峨山天齊天然礦物質泉水,1批次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
五、楊凌華仁堂醫藥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阿壩州九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甲蕃王丹牌紅景天口服液,1批次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計法)不符合產品明示企業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陜西天秦保健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阿壩州九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甲蕃王丹牌紅景天口服液,1批次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計法)不符合產品明示企業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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